4名“醉猫”同日被判拘役2个月
近日,北海市海城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批准逮捕了一批醉酒驾驶人,其中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查处的醉酒驾驶人冯某等4人同日均被判处2个月拘役。
在全市交通安全大整治活动中,北海交警第一大队持续加大打击酒驾醉驾毒驾整治力度,坚持“5+2”、“白+黑”整治模式,倾全警之力提高整治成效,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据统计,2018年1月1日至9月13日,仅北海交警支队第一大队就查处了酒驾130起,醉驾29起,毒驾1起。
法律知识点: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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