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4月3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多措并举加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
若干措施提出,从2020年起,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红黑榜”通报制度。建设道路交通安全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实现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信用信息共享,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定期通报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诚信典型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此外,建立货运企业分类分级信用监管体系,将严重违法失信的道路货运企业、车辆及驾驶人纳入黑名单管理。2020年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
农村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方面,2020年,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增设任务的80%,农村公路与国省县道交会重要路段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2021年,实现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和视频监控设备全覆盖,有条件的增设照明灯、爆闪灯、凸面镜和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
▲资料图片。南国早报记者 邹财麟摄
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严重危害公路桥梁和百姓生命财产安全。
若干措施提出,自2020年起,全区高速公路入口全面实施称重检测,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货车进入。优化国省干线公路治超站点布设,推广不进站检测系统,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能同时满足称重、卸载的治超站点。推动共享国省道收费站货车称重信息、照片等数据,加大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力度。
在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监管方面,将推广使用道路运输车辆智能防控系统行业服务平台。引导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装置,探索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有效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实时监测纠正交通违法行为。
建立机动车检验检测联合监管机制。调整机动车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严肃查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代办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1.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红黑榜”通报制度。
2.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政策体系。
3.实行道路交通安全信用管理。
4.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5.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设施建设。
6.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工作。
7.完善高速公路视频监控网络。
8.加强违法超限超载治理。
9.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监管。
10.严格机动车检验检测。
11.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机制。
12.推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
13.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