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大春辞去北海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5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大春因到龄退休辞去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报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0年5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
杨雪云(女)的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二
任命:
卢前为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吴金巍的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三
任命:
唐海波为北海海事法院院长。
免去:
梁炳扬的北海海事法院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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