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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铁山港区法院依法宣判一起17人涉恶案,最高获刑20年

发布时间:2020-12-02 20:31:26.0来源:

11月30日上午,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对温某富等17名被告人涉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谢某军犯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其他1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一年五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自2004年以来,被告人温某富通过在北海市铁山港区某村委会所辖地界范围内安装多个变压器,指使谢某军、邓某冲纠集石某昌等人暴力阻拦他人安装变压器,有组织地控制附近虾塘的电力供应。温某富还纠集谢某艳等人强迫用电的养殖户购买其经营的虾饲料,逐步在当地形成较大的家族势力影响。被告人谢某军利用其家族势力和影响,陆续纠集团伙成员温某才等人在当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称霸一方。温某富、谢某军等17人涉嫌犯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7项罪名。该团伙成员众多纠集者相对固定,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形成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组织。

 

法院审理后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被取保候审的8名被告人到庭参加庭审宣判,9名在押被告人于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同步宣判。


特派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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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

@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