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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这些地方不想“火”

发布时间:2021-03-26 19:18:07.0来源:

北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冠头岭等林区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期间

防火的通告

北政布〔2021〕35号

为加强我市冠头岭等林区防火工作,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和《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北政布〔2019〕5号)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3月27日至4月20日,冠头岭等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居民生活用火必须自行严格管理。清明节及“壮族三月三”期间,全市所有重点林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4月3日至5日清明节放假期间、4月14日至17日“壮族三月三”放假期间,冠头岭实行交通管制,除执勤车辆和人力车辆以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准进入。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森林火警免费报警电话12119报告。

特此通告             

2021年3月24日


那么,

清明防火,

应该怎么做呢?

小编在此支招:


一、不带火种进山

不能携带火种进森林,稍加不慎,就会引发森林大火,切记呦!


二、不在林区吸烟

一个未熄灭的烟头,足够点燃整片森林了,可不要小瞧了随手乱扔的一个烟头,更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三、不在林区内上香、烧纸

市民要严格遵守防火相关规定,文明祭扫,谨防火灾。

四、不烧荒

烧荒也是一种危险行为,稍有不慎,跑了火,后果是不可估量的。

你记住了吗?

记得

@你的亲朋好友

一起遵守森林防火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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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图文编辑

@李月皎【转载需注明】